评建工作手册【第五期】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21.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考察包括哪些内容
教学工作中心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校党政领导重视教学工作,经常研究教学工作,并能深入教学第一线进行调查研究, 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二是正确处理人才培养、教学工作与其他工作(如科研工作、社会服务等)的关系;三是对教学的经费投入处于优先地位,并有稳定的来源:四是各职能部门都能围绕育人进行工作,并能主动为教学、教师、学生服务:五是学校的各项政策和规定都能体现对教学工作的重视;六是实行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 七是育人工作已成为学校舆论中心。以上几个方面关键在落实。
考察时,专家要查阅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校级领导、处级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校领导听课记录:学校经费收入、支出情况及教学经费所占支出比例:科研支持教学工作的有关材料:围绕教学中心地位开展校内体制改革的材料(如人事、分配等);各职能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党委会、行政办公会研究教学工作的会议记录;“服务育人” 先进个人材料等。
“师生基本满意”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看:
教学经费支持情况;教师收入情况;支持教改和实施情况;学生第二课堂体系效果,对学生投入情况;教师培训提高等情况;服务师生的各种有效措施;教师对学生的教育服务水平和态度;教学条件满足情况。
22.如何考察人才培养思路
人才培养思路主要回答高校办学中“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这两个根本问题。形成正确的人才培养思路,首先要树立与时俱进的教育思想观念,所谓教育思想观念也就是对“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这样的人”的总看法,是对教育宏观的、理性的认识,包括教育价值观、人才观、质量观等。考察人才培养思路主要看以下几个方面:
(1)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2)人才培养方案对人才培养目标的体现与支撑;
(3)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构建;
(4)人才培养思路、措施与效果;
(5)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以及教育教学过程,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注重因材施教。
人才培养中的“能力为重”的能力主要是指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交流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
“人才培养模式的建构”要看三级人才培养模式:校级人才培养模式、学院或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环节的人才培养模式。
23.如何考察产学研合作教育
产学研合作教育是考察人才培养模式,不能只看只评报告,重在剖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重点考察教学过程。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必由之路,是促进课程体系改革和教学内容更新的有效措施。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包括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等等。要将合作教育逐步深化到人才培养全过程,如:联合制定人才培养标准、培养方案、培养大纲、实习内容、评价方式等,共建教学资源与实践环境,探索有利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教学模式,从根本上解决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问题。考察时主要看学校对密切与业界关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否有充分的认识,是否有明确的服务面向和具体的服务对象,是否与业界建立长期、稳定、互动的合作关系,与企(事)业或行业合作举办专业、共建教学资源、合作培养人才、合作就业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
24.如何考察教师数量和队伍结构
教师是办学的第一核心资源,合格的高等学校必须要有合格的教师队伍,因此,教师队伍是合格评估重点考察的内容。
师资队伍结构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
(1)生师比:生师比是指折合学生数与教师总数之比。教师总数是专任教师与外聘教师- -半之和。其中专任教师是指具有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并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
(2)专业教师数量:在分析生师比时,专家将分专业考察各专业教师数量,尤其是新办专业的专业教师数量是否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要求。以避免用总师生比掩盖个别专业师资不足问题。考察教师数量除查看人事部门提供的资料外,还要分析合班上课学生数和教师工作量。
(3)师资结构:队伍结构要合理,要符合学校的定位,要满足教学需要。重点考察以下几方面: 一是整体结构:数量、学科、学缘、年龄、学历(学位)、职称、各院(系)分布状况、师生比状况、师资队伍的总体结构是否符合学校目标定位的要求,教师队伍中具备专业(行业)从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教师是否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
二是专业发展状况:如:专业带头人数量与水平;教学团队建设情况;新办专业的师资队伍结构状况,尤其是“科班出身”人员数量等。
三是要考察三类教师,即:公共基础课教师、专业主干课教师和实践教学队伍(含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指导人员)的结构。
师资队伍发展趋势良好是指大部分专业有带头人且有足够的胜任力,已初步形成教学团队,并有数量满足要求的骨干教师。
25.如何认定具备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教师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视为具备专业 (行业)从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教师(前提是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
(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以上职称;
(2)有行业特评的资格证书或有专业资格考评员资格;
(3)近五年在业内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连续一年或累计达二年;
(4) 主持过(或主要参与)三项及以上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使用,效益良好;
(5) 主持过(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专业实践教学建设,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注:教师系列专业职称只能用于师范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