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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湖南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工程    2017/3/17 15:12:31    
 

关于开展2017年度湖南省教育厅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院教发〔20174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湖南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和中期检查工作,学校决定启动项目申报遴选工作,同时开展立项课题实施进度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我校可以申报的项目类型为普通教育项目、公共英语项目和自愿配套项目。项目面向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开展相应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的能力,一般应具备讲师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岁。

(一)     课题指导原则

1.方向性。项目符合“十三五”教育发展改革方向,符合教育厅的选题要求,可参考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

2.科学性。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教改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可行。

3.实践性。项目注重研究应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与改革实践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项目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改革上具备一定的创新性。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

5.实用性。项目预期成果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辐射示范作用。

 ()组织流程。

1.学校教学科研处汇总申报材料,并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项目的不超过2项。项目主持人已承担省级教改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主持申报项目。

2.校教学委员会会议评审。普通教育项目、自愿配套项目和其他项目由学校自主评定,按限额推荐教育厅审核。公共英语项目由学校限额推荐,省级专家评审,教育厅审定。评审推荐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接受校内和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再系统填报,报教育厅。

3.省教育厅评审确认。教育厅组织专家依据公布的项目范围、项目任务、项目要求对推荐项目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立项。

 二、中期检查

1立项课题由学校组织中期检查,省教育厅组织抽查。中期检查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学校敦促其进行整改或撤销立项。

2.学校将中期检查情况、撤销立项项目情况进行全校通报,并向教育厅报告。

三、材料要求

申请者须填写《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已立项课题承担人提交中期检查表一份,并附上相关成果材料。模板可从工作群或学校网站下载。由各单位统一提交到校教务处24101室。

联系人:樊绍刚;联系电话:18873639949

电子邮箱fan_shaogang@163.com

湖南应用技术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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