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 学年第二学期实验(训)室安全检查工作
2026年3月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弱项排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6)4号)文件精神,严格对标《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 (2025年)》标准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实验(训)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学科研秩序稳定,信息工程学院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汪永琳,教学副院长佘先明,科研副院长钟宝荣、党总支副书记宋茸带队检查,实验室主任易晓鹏等人全程参与。
本次自查严格按照学校安全检查工作要求,围绕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安全宣传教育、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实训设备用电防火安全等多个方面展开,对学院所有实验室、实训场所进行逐一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漏细节。
汪永琳在检查中强调,实验室安全是教学科研工作的底线,相关负责人要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同时,要以此次自查为契机,细化安全管理要求,强化日常排查,切实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还强调要强化学生的实验室安全意识,将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和实训过程,引导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规范实验操作。
此次自查工作,不仅全面排查了学院实验(训)室存在的安全隐患,更进一步压实了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实验室管理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实验室安全工作重视程度,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主动配合学校落实各项安全管理举措,携手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共同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